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森林城市群建设样板
18.09.2016 18:4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建龙说,广东历来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从上世纪80年代提出“五年消灭宜林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大地”到现在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和绿色生态省建设,历届省委、省政府都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谋划、推动林业工作,林业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在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亮点纷呈,全省生态状况不断优化,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林业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2013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群的奋斗目标以来,更是先行先试,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创新实践。今天,广东省政府召开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工作,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广东省森林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启了一个新的征程,意义十分重大。
张建龙指出,今年是森林城市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发展森林城市”列为重要内容,为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按照中央的安排部署,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要大力发展森林城市,在珠三角、京津冀、长三角、长株潭、中原、关中-天水等区域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这是森林城市建设的一个全新领域,没有先例可循,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
张建龙要求,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注重研究推进森林城市群建设的好机制好政策,注重总结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模式,注重解决森林城市群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上实现率先突破,努力把珠三角地区打造成为林城一体、林水相依、生态优美、绿色宜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森林城市群建设样板,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
朱小丹说,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意义十分重大,这是落实中央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是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态需求的必然选择。各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林业局的重大安排上来,充分认识在全国建设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有力的举措、更严实的作风,共同完成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工程。
朱小丹指出,全面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要把握好“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体系建设,依托山脉、水系等大尺度生态空间,一体化推进珠三角全域自然生态修复,恢复山水林田自然生态关系,实现区域内各类自然生态系统整体联结、有机融合。二是注重功能提升,坚持质量引领、功能优先,改变“粗放型”发展方式,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着力提升青山绿水生态功能,形成荫及子孙后代的自然生态屏障。三是注重城乡一体建设模式,逐步缩小城市间、城乡间绿色发展差距,促进区域生态整体协调发展。四是注重机制创新,秉持共享发展的理念,实行生态共建、环境共治,鼓励公众参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绿色发展有效机制。重点任务是坚持全域规划,形成科学系统的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布局;突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加快珠三角森林生态安全一体化步伐;突出绿色生态水网建设,恢复重构珠三角水网大循环体系;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夯实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基础;推进森林小镇建设,丰富森林城市群建设层次;强化科技兴林,努力打造智能化森林城市群。
朱小丹强调,推动森林城市群建设,没有现成范例可循。各地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走出一条有广东特色的创建新路子。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把森林城市群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加大精准投入力度,提升项目建设质量;要坚持依法管控,提高建设和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要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全民绿化行动水平;要着眼于为全国森林城市群提供样板的需要,边干边总结,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不辜负国家林业局和全省人民的期待,努力为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林业局总经济师张鸿文出席会议。广东省副省长邓海光主持。
会上,广州、珠海、惠州、中山作典型发言,广东省林业厅厅长陈俊光就《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规划》作说明。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8.09.2016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