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宣布392件文件失效 自本月起一律停止执行

19.03.2016  09:11

  福州新闻网3月19日讯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昨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凡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月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据悉,省政府从去年4月启动文件清理工作,现已完成对2005年至2014年的省政府文件的清理。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392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相关文件目录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查看。

  省政府还要求,各市、县(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按照“谁发布谁组织清理,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对1949年以来各自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省政府规定,各市、县(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文件清理工作应在2017年底以前完成。凡是文件内容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甚至相抵触的,宣布失效。凡是于法无据,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宣布失效或修改完善,保证政府制定的文件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凡是妨碍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文件,宣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