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恃患精神病吃霸王餐 打砸超市被判刑

10.12.2014  17:43

    年过五旬的男子程峰(化名)患有精神疾病,他自认为自己的所有行为都不会受到法律处罚,便大摇大摆上饭店吃霸王餐,上浴场洗霸王浴,上超市持刀打砸。但最终经专业机构鉴定,其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程峰曾于2013年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考虑到其患有精神疾病,最终暂予监外执行。吃了官司的程峰以为,正因为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所以才监外执行,于是他觉得疾病是自己的“保护伞”,开始放肆起来。

    今年2月6日,身无分文的程峰来到无锡市崇安区一家休闲浴场,大肆消费634元之后拒不付账。2月12日,程峰在曹张新村一家百姓餐馆消费550元,2月16日又在县前西街一家火锅店消费104元,均拒不付账。几家商户都报了警,但程峰面对民警的询问,轻描淡写地回答说自己“忘记带钱了”。当时,公安机关对程峰进行了教育,暂时将他放走了。

    但程峰并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随后的2月18日,程峰又在北塘区一家连锁超市内持刀打砸,将超市的收银机显示器砸坏,并将旁边的钟表眼镜店的玻璃橱窗砸坏,共计造成损失将近3000元。

    屡屡犯事的程峰最终被警方抓捕,公诉机关将其起诉至北塘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程峰强拿硬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认定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

    尽管程峰以“精神病”为由抵赖,企图逃脱法律制裁。但据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出具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程峰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是不能免除处罚。

    与此同时,程峰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前罪尚有未执行完毕的拘役九天,遂决定执行拘役九天。最终,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程峰被判处有期徒刑。

    (通讯员 苟连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