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7亿坑了近5000人 厦门P2P平台“胖毛在线”判了
发布“定投盈”“天天盈”等项目,
以投资获得高回报利率为诱饵,
累计吸引投资人近5千名,
吸收资金高达7亿多元。
厦门P2P平台“胖毛在线”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直备受关注。
近日,思明法院就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2013年6月以来,被告人洪某根等人成立胖毛在线(厦门)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在厦门市思明区某大厦内设立办公地点。
该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投资该公司“定投盈”“天天盈”等业务获取高利率回报为诱饵,公开向不特定人吸收存款。
胖毛公司向投资人许诺,投资“定投盈”“天天盈”等项目,可以获得7%到16.8%不等的高利率,等投资人将资金转入公司指定账户后,胖毛公司就将收到的投资款,用于股市配资、投资房产、对外放贷等事项。另外,胖毛公司还设立贷款部门,放贷给一些急需用钱的人。胖毛公司通过一边吸收存款,一边放贷,从中赚取利率差。
2018年2月,胖毛公司资金链断裂,投资人无法提现。经审计,胖毛公司成立以来,共吸引参与投资人数五千余人,吸收资金高达7亿多元,其中,资金受损的投资者有近两千人,损失金额2亿多元。据了解,参与集资的人,一部分是老人,把自己的养老金、全部积蓄都拿出来,还有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这些务工人员,收入本身就不高,希望通过投资赚取收益。
9月2日上午,厦门思明法院对“胖毛在线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进行了网络直播,无法现场旁听的投资人便通过手机观看。中国庭审公开网上显示,该场庭审的播放量共有5万余次。
庭审从认罪认罚的7位被告人开始,他们均是胖毛公司一线的业务员,负责推销公司的金融产品,吸引客户注册账户投入资金。这些业务员基本都是“90后”,大学毕业不久便应聘进入胖毛公司工作,以为公司有营业执照便是正规单位。其中一名业务员黄某在庭上表示,她还把公司的产品介绍给了亲朋好友,亲哥哥投入了100多万元,未婚夫也投入了40多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
洪某根、刘某燕等23名被告人,违法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伙同他人或者受他人雇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中,部分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根、刘某燕、洪某松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伙同他人或者受他人雇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终法院依法分别判决洪某根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刘某燕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洪某松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其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被告人,分别获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适用缓刑。
从去年至今
一个又一个的“骗局”败露
非法集资的形式花样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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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往往以“高利回报”为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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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在这里温馨提醒大家
警惕这10种情形
远离非法集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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