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身佛” 国内法院立案 律师今日前往荷兰
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福建三明市大田县阳春村村民追索肉身坐佛起诉荷兰藏家一案,已经在福建省三明市中院获得立案。这也意味着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诉讼正式启动,律师团律师刘洋将于今日前往荷兰,在荷兰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时效期满前五天获立案
今年3月在匈牙利展出的一尊“肉身坐佛”,被认为是20年前阳春村被盗的“章公祖师”。3月底,福建省文物局初步确认,这尊肉身坐佛应是大田县20年前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佛像。村民们想讨回这尊佛像,半年多来,通过政府间的交涉、海外华人团体等的努力,“章公六全祖师”佛像回家一事,曾取得过一定的进展,但因荷兰收藏家态度的不确定性,此事陷入了僵局。他们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司法追索上。
福建大田县公安局的报案记录显示,阳春村普照堂供奉的章公六全祖师肉身佛像被盗的时间为1995年农历十月廿四,公历日期为1995年12月15日。《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律师团成员徐华洁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国内法律规定的“20年最长诉讼时效”即将期满,原告在国内的诉讼应该立即得到受理。否则,如果将要进行国外诉讼,按照冲突规范以中国法律作为准据法,则诉讼失权是无法挽回的。记者从三明市中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阳春村村民追索肉身坐佛起诉荷兰藏家一案,今天早上已经在三明市中院获得立案。
荷兰诉讼结果是关键
徐华洁律师认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由阳春村村民造房看护,香火不断,极尽监护之道,事实上和村民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在物质缺乏的年代,众多村民饿着肚子,每家每户每年都要凑800斤米,雇人看护。祖师佛像被盗后,阳春村村民报案并尽心查找。发现佛像出现在海外,也曾经进行诚恳交涉和索要。
中国政法大学一国际法学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在国内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给荷兰方面发传票,需要调查取证,荷兰方面如果不配合,国内法院办案时就比较麻烦。国际民事诉讼耗时是比较长的,最高法院的统计显示,通过公约取证的只有70%有回音,时间最少要花去一年半,在其他法律程序中也存在不少障碍。
“如果判决胜诉了,中国判决只在中国境内有效,想在荷兰执行,还是非常困难的。中荷两国之间没有承认判决的双边协议,也没有国际条约。”该专家说,此次跨国诉讼的关键还是在荷兰的诉讼。
【律师说法】
国内国外同时诉讼
徐华洁律师介绍,追索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诉讼,国内诉讼和国外诉讼两方面同时进行。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同时在国内外两个法院立案会不会存在矛盾?徐华洁说,两个案子并不矛盾,因为案由并不相同。国内法院打的是侵权案,诉讼请求是让荷兰藏家停止侵害并返还原物;国外打的是物权案,诉讼请求是归还村民财产——祖师佛像。
“村民的权利被严重侵害,涉及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所以我们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徐华洁说,因此立案就选在了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所在法院——三明中院。国内法院的官司结果对于未来追索肉身坐佛非常重要,国内诉讼胜诉了就有执行(归还祖师佛像)的可能。虽然中荷两个国家还没有相互承认和执行的条约,但可以循外交途径执行,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