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两大肉燕老字号商标争夺战结束 同利肉燕胜出

15.11.2014  14:15

  11月15日讯记者昨日获悉,福州肉燕行业的两大老字号“同利”与“依海”围绕注册商标“同利及图”的诉讼案近日有了结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依海肉燕上诉,维持北京市一中院判决,即依海肉燕不得在酒吧、茶馆、咖啡馆、饭店以及流动饮食供应服务上使用“同利及图”商标。至此,同利与依海长达7年的商标权之争画上句号。

  早在2011年5月3日,福州市鼓楼区同利肉燕老铺作为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依海肉燕宋某某注册的第3684415号“同利及图”商标(即争议商标)提出争议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对福州依海肉燕持有的争议商标在酒吧、茶馆、咖啡馆、饭店以及流动饮食供应服务上予以撤销。

  依海肉燕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查,北京市第一中院作出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依海肉燕依旧不服,继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北京市高院经审理认定,依海提供的上诉理由无法成立,遂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陈铁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