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交通肇事逃逸案"后续 肇事皮卡车转让5次以上

15.01.2016  09:56

  海西晨报讯(记者 崔易 通讯员任翀)昨日,记者从集美交警大队了解到,1月12日晚于后溪白虎岩路口斑马线撞飞3人后逃逸的肇事司机吴某杰目前已被送往厦门第二看守所刑拘。然而,在事故的调查过程中,除了吴某杰外,翔安区1家与吴某杰素不相识的管业公司也牵连其中———这家公司正是肇事车辆的所有者。据悉,由于车辆转让未及时过户,肇事车辆的所有公司或难逃责任。

  为何这家看似“无辜”的翔安管业公司,会卷入这起致2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原来,据集美交警大队民警调查,这辆灰色皮卡车实则是一辆二手车,据调查,从所有人翔安这家管业公司到肇事司机吴某杰手中,中间至少转了5手。

  据了解,这辆灰色的扬子牌皮卡车发牌日期为2006年3月23日,车辆年检和保险均在2015年3月份到期。“皮卡车不经常用,打算把它卖了,所以就没去年检和买保险了。”车辆所有公司负责人说,去年11月17日,皮卡车以2000元的价格售出,当时和买主还签订了一份私人草拟的协议,“就差过户手续没办了”。但肇事司机吴某杰却不是公司负责人口中的买主,这辆皮卡车也是本月刚刚被他以6000元的价格买回的,“这辆车被熟人之间或者是二手经销商转卖了好几次。”经办民警推测。

  “车辆所有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还需调查后视具体情节而定,但建议车主在卖车的时候,要抓紧去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产生法律上的纠纷。”厦门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说。此外,记者了解到,如所有人对其所有的车辆未依法投保交强险,致使受害人无法得到保险赔偿救济,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