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肇事逃逸上演牌照“狸猫换太子” 警方锐眼识出终破案

20.04.2015  19:33

图为肇事发生地点。罗源 综

图为肇事车辆。罗源 综

  福建新闻网福州4月20日电(林妍 杨志伟)20日,福州市罗源县公安局向外界通报了一起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15年4月8日驾驶鄂ST3693号正三轮摩托车在途经罗源县松山镇岐头村口碰撞行人后逃逸,且为逃避法律制裁而更换车辆号牌,在警方的侦查下终于现行,迫于压力到罗源警察大队投案自首。

   肇事车辆影无踪

  4月8日13时1分许,罗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罗源松山镇岐头村口一辆三轮摩托车撞伤行人后逃逸,伤者已在罗源县医院抢救。接警后,当班民警张龙锋、林辉材立即赶赴医院和现场。经了解,被撞行人全某伤势严重,有生命危险,肇事三轮摩托车已逃离。由于报警时间延误,案件丧失了侦破的最佳时机,加之无事故现场,案件侦破工作难上加难。接到简要案情报告后,该大队立即指派破案能手杨志伟和张龙锋全力侦查此案,获悉案情的杨志伟和张龙锋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民警以事发现场为中心,调取事故周边的监控录像,只能获悉事故发生在当日11时41分许,肇事的蓝色正三轮摩托车车号为“ST3693”,至于是哪个省份的号牌,监控记录无法看清。案情一时显得扑朔迷离,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案件侦查陷泥潭

  4月9日,民警前往事故地点周边住户店铺进行走访,但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这时,受害人全某家属向民警提供肇事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有可能是松山镇渡头村的“小毛”。经过排查,发现松山镇渡头的“小毛”。事故发生时并不在罗源而且其家中的正三轮摩托车也不是“ST3693”。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6天,案件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案件侦查陷入困境,经验丰富的民警杨志伟、张龙锋觉得还是要从监控入手,又重新开始梳理案件,并且意识到不能只把范围局限在罗源的三轮摩托车,要研判事故当天肇事车辆的行动轨迹。民警杨志伟在观看事故当日全县的监控记录时发现重要线索肇事的三轮摩托车是于事故当日9时30分许从连江马鼻方向驶入罗源县再于当日12时许往连江县马鼻镇方向驶离罗源县,而且其余时间在罗源县都未发现该肇事的三轮摩托车,民警判断该车应为连江的三轮摩托车,随后通过肇事车辆进城与出城的时间查看连江县马鼻镇的治安卡口记录确定肇事的正三轮摩托车车号为“鄂ST3693”,这让民警非常欣喜,因为有了确切车号距离案件侦破就很近了。民警立即查询公安交管信息系统系统显示“鄂ST3693”的正三轮摩托车登记车主为蒋某,湖北随州人,拨打其联系电话也处关机状态,而且该车是2008年购买的2010年后就没有年检,这结果让民警喜悦的心情立即愁苦起来,虽然知道车号但是登记车主无法联系没有找到车辆案件还是没法侦破,因为处理事故多年的民警杨志伟、张龙锋都知道现在街上跑的大多数三轮摩托车的登记车主与实际车主不是同一个人。

  跨县搜寻有线索

  如果肇事车辆被销毁或者被转卖等等后果不堪设想,4月18日一早,民警杨志伟、张龙锋就驱车前往连江县马鼻镇,到达马鼻派出所后立即调取马鼻镇监控记录,发现肇事的“鄂ST3693”的正三轮摩托车,逃往马鼻镇时车辆尾部的车牌已被肇事驾驶员卸掉,并已逃往连江县透堡镇,民警又驱车前往透堡镇派出所调取监控,监控显示肇事三轮摩托车并未在透堡镇停留而是逃往官坂镇方向,民警马不停蹄驱车前往官坂镇,但是监控显示肇事的三轮摩托车到官坂镇街道后消失,而且官坂镇再下去道路四通八达而且没有监控覆盖。

  民警杨志伟、张龙锋毫不气馁,通过询问官坂派出所民警辖区村的分布情况,推测肇事三轮摩托车前往白鹤村的可能性非常大,随后立即前往白鹤村进行地毯式搜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2个多小时的搜索,民警发现一个民房门口停靠这一辆与肇事车辆非常相像的一辆三轮摩托车。但是车号并非肇事的“鄂ST3693”号牌而是“陕CW5267”号牌,民警立即下车查看并拿出沿途卡口清晰的肇事车辆照片进行比对,民警发现该车除了车号不同以外,其他的细微特征与肇事车辆完全一致,民警就想肇事车辆在行经马鼻镇时驾驶员就将尾部号牌卸掉,那回家后也有可能换上其他号牌以逃避警方追踪,该车有重大嫌疑,于是民警就查看该车的车架号,发现车架号与肇事逃逸的鄂ST3693号正三轮摩托车相一致,这让民警杨志伟、张龙锋欣喜若狂,确定该车就是肇事的鄂ST3693号正三轮摩托车,民警的多日辛苦没有白费,此时细心的民警还发现该房屋附近有辆报废的无牌三轮摩托车,车辆前后车牌有被敲过的新鲜的痕迹,经查看无牌三轮摩托车的车架号与陕CW5267号正三轮摩托车登记的车架号一致,这也更加坚定了民警的判断,肇事的鄂ST3693号正三轮摩托车事故发生后卸掉车牌后换上了陕CW5267号牌逃避警方调查。

   乘热打铁挖真凶

  随后民警就敲开肇事车辆停靠的民房大门,出门的是一名年轻小伙,此时民警并没有立即向其说明来意,而是委婉的询问门口的三轮摩托车是谁的,那名小伙也不暇思索的回答是他家的,但是对于事故及其他情况欲言又止,民警知道其中必有隐情,之后民警杨志伟、张龙锋依法暂扣肇事车辆并口头传唤该名小伙到罗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调查,那时已经是4月18日22时许,民警杨志伟、张龙锋知道打铁还需趁热,将该名小伙带至大队后立即展开预审,在种种证据面前以及民警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该名小伙才向我们说出实情,停在其家门口悬挂陕CW5267号正三轮摩托车确属套牌,真实的牌照就是肇事的鄂ST3693号牌,并且交代事故时驾驶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是其父亲王某某。

  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19日早上8时许,肇事车辆犯罪嫌疑人王某天来到交通管理大队投案自首。目前,王某某对其2015年4月8日驾驶鄂ST3693号正三轮摩托车在途经罗源县松山镇岐头村口碰撞行人后逃逸,且为逃避法律制裁而更换车辆号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在等待王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