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职能定位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6.12.2015  10:15

  “四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的创新理论成果,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智慧和战略自信。它既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的传承和与时俱进,又为纪检监察部门的纪律审查工作指明方向。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如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实现“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要注重把握好四个“”。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首先要深刻认识“四种形态”是反腐败工作既管重点又管全面、管党治党“精准化”和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理念的体现,为纪律戒尺标出了管治“刻度”,对违纪行为开出了治疗“药方”;其次要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精神实质,找准自身职能定位,强化“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结合当前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提升财政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思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纪律这条“底线”。

  二是监督执纪不缺位。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首先要按照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强调“要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的要求,结合驻在局工作特点和任务要求,从一件件事抓起,从一项项工作入手,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其次要持之以恒加强对驻在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四风”问题;再次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最后要严肃整治执行不力、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纪律松弛等“为官不为”问题,增强财政干部队伍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同时督促驻在局健全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纪律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是责任担当不虚位。首先要主动作为,推动驻在局党组自觉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保证党内关系正常化;其次要结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试点工作,力求解决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虚、失之于表的问题,使“两个责任”落实做到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再者要敢于担当。根据违纪违法性质,依纪依规,按“四种形态”要求,做好分类教育惩戒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或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四是“两责”落实不错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明确为驻在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划好各自的“责任田”,列出责任清单。运用“四种形态”既是派驻纪检组履职的重要内容,更是驻在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要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于履行监督责任和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的全过程,真正把党纪党规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确保纪律规矩的高压线真正带电,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驾护航。

  (作者系福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