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返厦交通补助可在网上办理 31日前须完成申报

14.03.2016  09:53

  厦门日报讯(记者江海苹 通讯员李剑婷)为方便职工办理节后返厦交通补助,即日起,市总工会开通“平安返厦”交通补助网上办理业务,符合补助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厦门市总工会官方微信服务号(fw12351)、厦门工会网(http://www.xmzgh.org/)以及“职工e家”App三种方式进行网上申报。

  今年春节,市总工会开展“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活动,只要是在规定期限内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回厦们工作的外来职工,凭工会会员卡可获得最低50元、最高300元的交通定额补助。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应在3月31日之前完成申报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补助款统一通过工会会员卡发放,此笔款项预计将在6月30日前发放完毕。

  要注意的是,能够享受“平安返厦”交通补助的对象必须满足五个条件:一是非厦门户籍(包括大陆境内和港澳台地区)的在厦职工(含中央、省驻厦单位职工);二是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三是在2016年3月30前办理并开通厦门工会会员卡;四是返厦时间必须在2016年2月8日(农历年正月一日)至3月8日(农历年正月三十日)期间;五是所在单位和本人都须按时向厦门工会组织缴纳工会经费和会费。

  线下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本人工会会员卡复印件和正规交通票据原件,如非实名制票据须由本人在票面上签名。由原居住地以外探亲地返厦的,须提供探望对象身份、住址及关系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如果职工个人通过网上办理的,须上传上述证件和材料的图片。 据介绍,市总工会还积极“触电”新媒体,创建“互联网+”服务新模式,打造以厦门工会微信公众号、“职工e家”App、网上“12351”维权、市总工会综合信息平台等为载体的工会移动网络服务平台,推动网上网下互动融合,实现服务职工“e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