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职业病防治规划,2020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将达100家以上
11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福建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由省卫计委牵头起草,我省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从此有了纲领性文件。
今天下午,省卫计委、省安监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规划》。省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辉,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惠珍,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处处长张小舟,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魏伟奇出席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培育四个职业病防治中心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达30万人左右,主要危害因素有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涉及煤矿、石材加工、水泥制造、化工、制鞋、箱包等重点行业;至2015 年全省年累计现患尘肺病12580 例,尘肺病年平均发病数424 例,新发尘肺病的年均增长率为3.25%。
为更好地保障我省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规划》将突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重点职业病防治、职业病机构能力建设、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出了2020年总体目标和15个可量化的具体目标。其中,职业病诊断报告率达到100%(国家为90%),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国家为80%以上)。同时培育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等区域性的职业病防治中心;每个设区市至少设立1家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完善省、市、县三级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三类产业职业病危害或将增加
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把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作为国民经济三大主导产业,这些行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包括各类化学物。随着产业规划的推进,接触相应的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必将有所增加。
因此,未来一段时间,我省职业病危害防治除了加强对传统的尘肺、金属中毒和噪声等防治之外,还将加大对各类化学毒物的防治力度,并且要加强相应技术的研究和规划。
防治工作与医改工作相结合
下一阶段,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将围绕“防、治、保”这三个主要环节来开展。“防”是指职业病危害预防,“治”是指职业病人的体检、诊断、治疗,“保”是指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包括工伤保险、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
其中,“治”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十三五”期间,省卫计委将结合医改工作,重点推进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的提升,预计到2020年,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将达到100家以上,每个设区市至少具备7类职业病诊断资质,同时争取一半以上设区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具备所有种类(10大类)的职业病诊断资质,不断加大职业健康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福建卫生报记者:邓剑云、黄波 通讯员:孙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