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开出“首张”建筑行业职业卫生监管罚单,努力守好职业卫生“高地”

15.02.2017  13:33
           晋江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科执法人人员在职业卫生执法检查中,发现福建某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在发现职业病病例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了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的决定。这张罚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移交到安监部门以来,晋江市安监局开出的“首张”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罚单。
        该公司一名从事杂工工作的员工,在喷杀蚊虫的过程中,没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吸入大量有机磷杀虫剂,后于2016年12月7日经泉州市疾控中心诊断为职业性急性重度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该公司收到《疾病诊断证明书》后,并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我市民营经济发达,涉及职业卫生的企业众多,涉及的行业领域众多,目前职业卫生相对比较强薄弱,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观念缺乏,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投入不足、未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职业健康体检和个体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我局将在今年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联席会成员单位和行业齐抓共管作用,全面贯彻落实职业健康与安全一体化监管新模式,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提升我市职业病防治水平,努力守好职业卫生“高地”。(晋江市安监局职安科 陈丁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