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职业“乞丐”:家有两套房 怀揣港澳通行证

25.07.2014  12:53

  2013年11月4日,苏州某地街头,乞讨人员在新华书店前“交流”心得。东方IC图

  职业乞讨人员每天的收入大约能有四五百元,每月的收入起码过万;救助站工作人员甚至从一些乞讨人员身上发现两本房产证及港澳通行证;到了时令季节,大闸蟹也是职业乞丐桌上的“常客”——7月24日,澎湃新闻从苏州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惠志华处获悉,他最近撰写了《试析苏州市职业乞讨群体现状》报告,从人数变化、性别年龄、出现规律、流出地区、乞讨所得等多个角度剖析了在苏州进行职业乞讨人员的真实状态。

   职业乞讨人从2003年始逐年增多

  惠志华向澎湃新闻介绍,职业乞讨群体是指,在某一城市或地区形成一定的人数规模,自身并无临时困难、能够自行解决食宿等基本生活问题,但长期选择乞讨这一行为,以讨要钱财为主要目的,拒绝政府临时救助的这一类人群。

  据惠志华介绍,苏州经济发达,吸引着大量以敛财为目的的职业乞讨群体。自2008年起,他便开始关注这个群体,他发现职业乞讨群体要的是源源不断的金钱,完全不是无法解决食宿的生活无着人员。面对政府提供的免费临时救助,他们有的是直接拒绝,有的是不理不睬,有的是轻蔑嘲笑,还有的甚至是恶言相向,感觉好像是救助反而影响了他们的生意。只有个别职业乞讨人员,在赚够了一笔钱,并将钱寄回老家或者花完的时候,才有可能同意救助管理站的主动劝导救助,到救助管理站里面吃顿饭、洗个澡、换个衣服,但是并不愿意接受救助返乡,还要到街面上去继续职业乞讨赚钱。

  “大部分职业乞讨人员外出乞讨前都是在家务农。他们有的将田租给别人长期在外乞讨,有的是等每年农忙结束后外出乞讨捞一笔。”惠志华对澎湃新闻表示,也部分职业乞讨人员原来是外出务工的,但工作找不到后,就放下尊严走上了乞讨道路,后来发现收入不错,尝到了甜头,而长期进行职业乞讨。

  据介绍,2003年以前,由于收容遣送制度的存在,街面不允许出现流浪乞讨等闲杂人员,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俗称“盲流”的无业人员,都可以强制性遣送返乡,所以那时候,职业乞讨人员很少。

  惠志华说,2003年,自愿性的救助管理制度代替了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这使得不能再强制带离乞讨人员,职业乞讨人员便逐渐出现,从2003年至2010年呈逐渐增多的趋势。

  职业乞讨人群在2010年达到最高峰。据介绍,苏州街面最多时有100多名职业乞讨人员。从2010年开始,苏州市公安、城管、民政开始三方联动,开展常态化街面巡查劝导,有效地遏制了职业乞讨人员的增长。但目前仍有一定规模的职业乞讨人员不接受劝导,拒绝接受救助,成为乞讨人员中的“老面孔”。目前,在苏州的职业乞讨人数大约在15至50人之间动态变化。

  对于在苏州长年从事职业乞讨人员,惠志华发现,这部分群体以50岁以上的男性为主,“这部分人大多是家中子女成家、自己了无牵挂,就长期在苏租房居住,进行职业乞讨。”惠志华表示,但是每年的11月份至来年的春节前,往往会突然新增30人左右的职业乞讨大军,由于老家农忙结束,这一时段又是岁末年尾,适逢元旦春节,是通过职业乞讨赚钱敛财的黄金时节,所以集中成批来苏进行职业乞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