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找关系”,而要“找法律”——代表委员热议依法治省 

01.02.2015  14:50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代表、委员们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着力建设法治福建,让法治成为社会共同信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显迫切。

        在立法工作上先行先试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福建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代表委员们认为,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有法可依。

        “过去的一年,中央对福建的发展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福建发展面临千载难逢的机遇。”涂崇禹委员认为,要善用中央政策,在立法工作上先行先试,使立法进程与改革发展的进程相适应,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改革发展服务。

        福建是全国唯一水、大气、生态环境全优的省份,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樊美清委员建议,要建立和完善与生态环境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将科技标准纳入环境立法体系,使生态治理更具科学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

 

        破除人治思想特权思想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必须提升法治思维水平与能力,带头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骆沙鸣委员建议,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以及配套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中,应注重破除人治思想和特权思想,树立法治思维,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

 

        赵曾海委员则建议,要逐步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作为基层法官,要以100%的真情对待当事人,审理每一起案件,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省人大代表黄志丽说。

 

        杨新华委员说,当前,有些人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而是“找关系”“走后门”,如果这些人心中有法、办事依法,很多问题反而能够简单化。要引导群众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增强全民法治信仰。

 

        重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占到社会刑事犯罪的70%-80%。培养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势在必行。

 

        郭志荣代表建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法治文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综合考评的内容,逐步将法治文化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实现教育管理干部和教职工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的全员覆盖。

 

        黄月莹代表建议,应转变观念,让现行的法制教育向法治教育转变,培养青少年的法治观念、知法守法的生活态度。学校教育应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全社会统一的教育平台,让更多的群众参与法治教育中来。

 

        姚亚甘和林芳委员建议,将普法教育引入学校,建立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普法教育体系,让法治观念树立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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