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锲而不舍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0.07.2015  11:39

      泉州:

        强化统筹联动 推进城乡发展

        2012年以来,泉州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和谐共创、文明共建、发展共享”为主题,深化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5年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城乡互动、市县联动、捆绑创建方式,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城市新区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支持推动涵盖市本级和鲤城、丰泽、洛江、泉港4个城区及石狮、晋江市的环泉州湾文明城市群创建工作,推进沿海文明带与山区文明带共同发展,打造文明创建的“泉州样本”。

        加强政策扶持,推进城乡共建。引导城市物质资源支持农村建设。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机制,建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测评,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城乡协调互动发展。引导城市创建资源支持农村建设。督促文明行业强化农村窗口建设、文明单位深化城乡结对帮扶、文明学校解决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问题。组织699个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等结对挂钩501个村镇、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共建农村美好家园。引导城市人力资源支持农村建设。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任职。在全省率先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建设40个市级新农村示范村、4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实施“六大工程”项目3474个。“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的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实施量化考评,深化基层创建。注重创建过程。按照中央文明办“七个突出”的要求,对接省文明委的做法,着手修订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实施文明单位(学校)考评量化记分等级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打造创建品牌。及时总结提炼基层创建经验,形成“一县一品”,鲤城“文明人·文明城·文明风”、丰泽“和谐社区”、洛江“经典诵读”、泉港“乡风文明”等各具特色,连同其他县(市)特色创建,打造了“和谐泉州”创建大品牌。“五个一”创建品牌(一台“文化戏”、一本“山海经”、一个“传家宝”、一首“双拥曲”、一张“侨乡牌”)诠释文明泉州的独特形象。

        坚持除旧布新,倡导文明新风。加强制度约束。修订《泉州市市民文明公约》,编辑制作《泉州礼数》,指导全市各地制定、完善和执行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开展勤俭节约宣传教育,出台《关于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行为,有效遏制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加强公益宣传。做好“中国梦”、传统美德、生态文明、中华礼仪等主题宣传,在市区建设93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发布平台,实现市区电力环网柜公益广告全覆盖。在媒体常年开设“文明监督台”“城市新拍客”等专栏进行引导、曝光,力促市民养成公共生活好习惯。开展“文明传播”行动,依托文明单位组建2000多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加强诚信建设。致力“诚信泉州”建设,营造“政府讲信用、企业讲信誉、市民讲信义”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数量多的特点,组织开展万家企业“诚敬做产品”活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AAA级信用企业名录等。

        漳州:

        突出优势特色 提升城市魅力

        2012年以来,漳州市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与承办省运会、建设宜居城市和开展“项目建设年”“深化改革年”“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强化优势特色,提升城市魅力。2012年、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漳州市分别位居全国62个地级提名资格城市第8名、第23名,在全省综合排位保持第二位。今年3月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

        打造“宜居宜业”生态品牌。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创建文明城市的突出位置,与争创国家生态市、生态文明示范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生态工程,组织实施沿海防护林、城市森林、郊野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生态文化走廊“六大工程”建设,加大城市“绿化、花化、彩化”力度,加快推进富美乡村建设,全力打造“四季常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生态环境,建设现代气息与田园风光交相辉映的宜居宜业城市。通过几年努力,漳州走出一条“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成为漳州城市品牌。在2013年全国生态城市竞争力评比中名列第21位,居全省首位;在“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数”资源排行榜中,漳州市居全国第3位。

        打造“闽南风、漳州味”文化品牌。坚持把文化内涵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文化工程,组织实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把漳州特色文化资源,与城市配套、公共设施、旅游景区等建设结合起来,规划建设漳州古城、闽南文化生态博览城、闽南文化生态走廊等项目,今年又组织实施漳州古龙溪轴线保护和古村古镇保护行动,保护历史文脉、留住城市记忆。特别是规划建设闽南文化生态走廊,项目总长153公里,今年启动25公里示范段建设,覆盖面积60平方公里,分为6大主题段,设置7个驿站,计划总投资4亿元,目前完成投资1.2亿元,融入闽南特色文化要素,注重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带动沿线产业提升、生态旅游及富美乡村建设。同时,坚持把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作为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结合点,整合芗剧、木偶、剪纸、书画等文化元素,组织百场文艺展演、百名书画名家作品巡回展、“百姓大舞台”等文化活动,打造具有“闽南风、漳州味”的文化魅力,让城市处处彰显文化气息。

        打造“榜样漳州”精神品牌。注重挖掘和弘扬红军进漳革命精神、谷文昌精神、龙江精神、中国女排精神、漳州“110”精神等漳州时代精神,为创建文明城市注入精神力量。突出做好三方面典型培育和宣传。大力弘扬谷文昌精神。今年漳州市委把谷文昌精神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典范,作出决定,要求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和弘扬谷文昌精神。全市党员干部以谷文昌精神为镜,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作风。大力推广优质服务典型。在加快行政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中,市行政服务中心打造审批“零障碍”,审批项目由2011年的486项压减到今年的76项,成为全省审批项目最少的设区市,获得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大力培育基层先进典型。树立了“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龙清等一大批基层模范典型,开展了漳州基层“最美人物”评选活动,通过宣传和培育,营造了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汇聚了建设富美漳州的最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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