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考试院发布考场规则 下月高考作弊或获刑

31.05.2016  12:40

  海峡网5月31日讯(记者 罗小春)省教育考试院昨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行为将构成犯罪。今年是高考作弊入刑后的首场高考,在高考中如有组织考试作弊或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与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行为,将受到刑法处罚。考试院提醒考生要诚信应考,并表示今年高考将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

   入场后须签到

  根据规定,今年全国统一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布了今年高考考生考场规则,特别提醒考生,要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入场后,除了需要核验《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外,还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

   发现试卷发错应开考前报告

  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如果遇到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

  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迟到15分钟不得参考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科目14时45分以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的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须在警戒线外安静等待,接到考点广播通知后方可离开考点。

  省教育考试院强调,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考生千万不可抱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