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再也赖不了了

25.07.2014  10:59
  司法查控系统财产瞬间执行

  7月22日上午,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法院派专人将执行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严磊的手中。据此,这起关乎民生的损害赔偿案件,在短时间内得到全部执行。

  舟曲县法院工作人员十分感慨。他们说,原以为该案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年了,福建法院的法官也不会再去恢复执行了;从舟曲县乘坐客车、转火车用了近5天时间,原打算在平潭县住下来,自己再到各家银行分别去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没想到,人还没到平潭,执行款已被查冻。人尚未回到舟曲,执行款就已汇到了舟曲县法院。

  4天前,舟曲县法院请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委托平潭县法院执行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该案申请执行人严磊,原是被执行人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甘南立节电站工地的司机,由于被执行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在安全监督和管理上存在疏漏,导致严磊被电炉烧伤。事故发生后,被执行人又未能及时尽力救治,造成严磊被截去双下肢的二级伤残结果。2010年5月12日,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赔偿严磊医疗费等268990.05元。然而,由于被执行人还有多起未结的执行案件,其在银行的所有账户均处于被冻结状态;在房产部门无房产登记信息,其办公场所也是租用的,暂无财产可执行。由于案件未能得到执行,严磊的生活雪上加霜,本人丧失劳动能力,仅靠低保和母亲捡破烂维持生计,因治疗四处借钱,已是债

  台高筑。舟曲县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公司经重组后,已正常运作。因此,他们专门派员到福建高院,请求对本案恢复执行。

  7月14日下午,平潭法院接到通知后,优先恢复了该案的执行。当天下午,通过法院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账户的信息。半个小时内,就发现被执行人在中国银行平潭支行有存款人民币33万元多,在中国农业银行平潭支行有存款66万元多。平潭法院当即就在查控系统中冻结了被执行人账户。7月17日,平潭县法院执行人员依法从被执行人的存款中扣划了282075元到了法院的账户。在办理好交接手续后,又及时将该案的执行款全部汇到甘肃省舟曲县法院账户。

  据介绍,福建法院司法查控系统是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建成的全省性网络查控信息交换平台,与全省35家银行、省公安厅、国土厅、工商局等部门网络对接,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网络查询和冻结,查封、冻结指令和文书通过网络自动生成、自动接收、自动审核、自动办理和自动反馈,系统最快可在数分钟内自动反馈信息。现已可查询和冻结被执行人在全省范围内的银行存款。截至目前,全省法院通过该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00余万次,涉及被执行人13万余人,冻结和划拨银行存款12.8亿余元。

  上了失信黑名单“老赖”寸步难行

  7月7日,泉州市泉港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张建华刚上班就接到申请人张凯的电话:“太好了,被执行人陈杰主动联系我,提出要和我和解。

  这个案子总算有希望了!”

  当天下午,双方按照约定时间来到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

  几年前,陈杰因经营宾馆资金周转困难,向张凯借款2万元,但借款到期后,张凯多次催讨借款,陈杰均以种种理由敷衍未还。张凯无奈之下委托律师向泉港区法院起诉。2013年12月,泉港法院依法作出生效裁判。但陈杰仍拒不还款,直至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我们曾多次电话督促陈杰尽快履行债务,他每次都口头承诺自行解决,但一直未付诸行动。”张建华告诉记者,执行法官随后通过“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但未能查询到陈杰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2014年4月,我们依法将陈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其送达了决定书,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予以公示。

  7月5日,陈杰准备外出,在乘飞机时被机场方面告知因其被纳入了失信“黑名单”而无法购买机票。这可把陈杰给急坏了。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失信“黑名单”中,在网上公示。迫于压力,他只得主动上门与申请人和解。

  据统计,自“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运行以来,全省法院在此平台公布失信“老赖”6.8万余人,占全国总数39.31%。

  随着今年7月1日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动车措施的实行,人民法院与其他部门协助执行的机制正越来越完善,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将会因为其拖欠债务、逃避执行的行为受到越来越严厉的惩戒,不仅高消费行为将受到限制,工作生活被影响,其形象和信誉也会受到损害。

  “12368”案件信息全掌握

  “邓法官,被执行人陈华可能已从外地返家探望妻儿”。日前,申请人王伟向沙县法院执行法官邓海铨打来电话。

  放下电话,邓海铨和同事立即前往被执行人陈华家中。第一次,扑了个空,于是邓海铨和另一名执行法官胡仙桃决定轮流在陈杰家门口蹲点。经过三天的蹲守,终于“逮住”了久未露面的陈华。

  原来,2012年11月间,陈华向沙县郑湖乡村民王伟等人购买芦柑,并雇村民雷某运输,约定货运走后十日内付清果款和运输费用,但货款到期后,陈华只支付了一半费用。在追讨一年未果后,王伟向沙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余款38796元。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华却躲了起来,执行法官邓海铨费了老大的劲也找不到陈华。

  “‘12368’司法信息服务系统会自动把法官联系方式留给当事人,一旦有任何线索,当事人就可以联系法官。”邓海铨通过这个系统,接收到了当事人举报陈华的动向。

  在邓海铨的劝说下,陈华答应先把攒下的2万元还给债主,后又找亲戚筹足了1万余元还清债务。

  据介绍,通过福建法院的“12368司法信息服务系统”,社会公众和诉讼参与人可以直接查询案件进度、了解有关诉讼、审判、信访等信息。截至目前,全省法院“12368”语音平台短信更新91万次,发送语音提示信息37万多条。

  网络司法拍卖零成本又透明

  7月1日,福州中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成功拍卖晋江的一宗工业房地产,成交价近1.2亿元。“这是福建省法院全面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以来标的额最大的一宗拍卖品,也打消了社会对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顾虑。”福建高院执行局负责人说。

  据介绍,此次拍卖申请人是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被执行人是晶蓝光电科技(泉州)有限公司,两者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者欠下前者4088万元。此次拍卖的工业房地产是晶蓝公司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信息光电产业园区内的一宗土地及地上厂房,建筑面积60224.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06350平方米。经过15天的挂牌公示,该标的物于6月30日上午10时正式开拍,经过24小时竞价,最终由竞买号为Y1193竞买人竞买成功。

  “通过淘宝网‘零佣金’的司法拍卖平台,直接减省了200多万元拍卖佣金。”福州中院负责网络拍卖的王秋华介绍说。此前,福州中院在淘宝网上成功拍卖了一件寿山石观音摆件,共吸引了8000多人次围观,经过130次出价,最终成功拍卖,溢价率高达855%。

  “网络司法拍卖更容易实现标的物变现,使债务人的清偿额更高,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方的利益。”王秋华说。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96家法院均入驻淘宝网,成功拍卖标的251件,总成交金额达到2.386亿元人民币,平均溢价率为31.4%。

  福建高院执行局负责人说,传统的司法拍卖受众面小、影响小,像土地类的标的很难成功拍卖;而网络司法拍卖打破了地域和形式限制,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均可以随时随地参与拍卖,使得参与拍卖的地域和人员最大化,也有效实现当事人权益的最大化,流程规范、廉洁高效。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