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法院:八旬老翁因债状告“老伙伴”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09.06.2014  14:48
  日前,经霞浦法院法官调解,审结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八旬的老林和年近六旬的老李都是残疾人,子女外出打工的老林,常年住在敬老院,孤身一人且身有残疾干不了重活的老李,也常去敬老院串门。日子久了,两位老人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经常一起打牌下棋,平常也有经济上的往来。常言道“谈钱伤感情”,这两老伙伴因为“”的问题闹上了法庭。老林起诉要求老李偿还借款93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老林诉称,被告老李陆续向其借款,经双方结算,至农历2013年10月4日,被告欠原告7000元并出具借条,此后零星借款2300元但未写借条。被告老李辩称,活了半辈子,一直想讨个媳妇,媒人阿花说帮忙介绍对象,要求老李代为偿还老林3000元欠款,这3000元不该由自己付。因此,加上原本欠老林的4000元,才开了7000元的借条。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为了缓和双方情绪,承办法官适时休庭,并组织原、被告分头调解。承办法官和言道:老来伴,没有老伴,有一个老伙伴也是不易之事。冤家宜解不宜结,希望老人家能再续这份缘,理性解决纠纷,并向双方释清了民间借贷的裁判依据。

  在法官的耐心说解下,老李当即给付老林4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老林当即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