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革命“五老”生活补助金上调 每月为1020元

26.01.2016  10:06

  东南快报讯(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明)东南快报记者昨天从福清市获悉,从今年1月起,福清市提高革命“五老”人员(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接头户、老苏区乡干部)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80元,达到1020元/月。此外,“五老”遗偶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达到360元/月。

  据悉,2014年,福清市在省定的标准基础上把革命“五老”的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740元,比福州市的补助标准高140元,比省定补助标准高150元;革命“五老”遗偶每人也调高到260元。今年是再次进行调高。“五老”人员除了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外,还享受医疗救助、免缴新农合费用和有限电视初装费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