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月入4600向穷孩子讨赡养费 被法院驳回

18.07.2014  13:47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晋研) 福州一名六旬老汉有生活补助费等各种补贴,还有9间房出租,月入约4600元。可是,他仍自称生活向困难,并上法院起诉两女儿,索要赡养费。近日,晋安区法院驳回了这名老汉的诉讼请求,理由是他的收入足够满足其日常生活需求。

    老汉诉称,他年老无工作,除每月村里所给的生活补助费280元外,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向两女儿要赡养费,女儿都不肯给。无奈之下,只好上法院起诉女儿,请求法院判女儿向他支付赡养费。

    法院审理查明,老汉每月不仅有粮食补贴费、生活补助费、退休费、失地农民生活补贴费等各种津贴,还有9间房屋的租赁费,每月收入约计4630元。而他每月生活支出约为2000元,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相较之下,其两个女儿的家庭经济情况着实令人堪忧。大女儿家庭月收入四五千,却要养活6口人,生活拮据。小女儿情况类似,只能基本维持家庭生活。

    法官认为,老汉每月收入已远超出其每月生活支出,能满足其日常消费需求。此外,该院于2008年已经判决老汉的大女儿与二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150元,所以老汉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故驳回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