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现抢夺老年人财产案 88岁老人被抢2万余元

25.11.2014  14:39

11月22日,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一名88岁老人被抢劫2万余元;11月24日,在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一名年过六旬的老人,被诱骗从银行取出1.8万元,随后遭人抢夺。

案件敲响警钟!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年终岁末加强治安防控力度,提高震慑力和控制力。警方同时提醒,老年人具有防备心弱,同情心强,容易上当等特点,外出时要看紧钱袋子保管好财物,携带贵重钱财物品时,最好有家人陪同。

不骗就抢 老人频遭侵财

11月22日上午,灵山镇灵山农村商业银行,年已88岁的老人李元清只身一人从银行取出1000元后,就被犯罪分子盯上,刚走出去没多远,就被两名抢匪劫持上一辆轿车。

然后,车子飞快驶离镇墟,几名抢匪不但抢走了李元清老人1000元,而且,还搜出老人身上的存折,上面显示还有20772元余额。抢匪逼问出存折密码,在绕城高速路上放下李元清。随后,抢匪在另外一个银行网点取走2.07万元。

11月24日上午,新坡镇街道上,一名年过六旬的老人周先生走路时发现前面有一个袋子,隐约可以看见里面有几捆钞票,他立即上前捡起袋子。这时,一名陌生男子突然凑上来,说见者有份!

正当两人商量如何处理这袋钱财时,一名自称是失主的男子说自己的钱丢了,询问周边的人是否看到。这时,陌生男子问周先生身上是否有钱,拿点钱给“失主”,并称如果打发走“失主”,两人可把钱平分。

周先生在陌生男子陪同下,在镇上银行取出1.8万元,才刚走出银行,突然,陌生男子将周先生手里的1.8万元和刚才见到的袋子一并抢夺走。

目前,海口警方对两起案件均已立案侦查。

诈骗方式五花八门

其实,针对周先生的骗术,早已不是什么新骗术了。”新坡派出所莫副所长今天受理了周先生的报案。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曾总结出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侵财案件的类型,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可谓花样百出:以捡到遗失物为诱饵,将老年人哄骗至无人处进行“分赃”,趁机骗走或抢走老年人身上财物;以“血光之灾”等恐吓,以“做法事”可消灾为幌子,骗取老年人钱财用于“消灾”。还有,兑换外币诈骗、以化零钱为名进行诈骗、谎称灵丹妙药(治癌药等)诈骗等,骗术层出不穷。

更有甚者,以老年人为目标进行有计划的、为期较长的诈骗。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近期曾办理过一个老人受骗案件,一名49岁中年妇女诱骗74岁老人魏某“上钩”发展成情人关系,随后编造虚假怀孕、堕胎、生养小孩等理由,历时六七年,多次骗取魏某共31.7万元。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老年人心理防范能力弱,接受外界信息较少或者慢,辨识真伪能力较差,很容易上当受骗,一些诈骗犯罪活动屡屡得手。同时,老年人动作迟缓、反抗能力弱,加之近年来空巢老人增多,针对老年人的抢夺案件也时有发生,甚至危及老年人的生命安全。

老人需要更多关怀和引导

今年来办理的一些针对老年人侵财案件,发现多数老人是空巢老人,或者子女忙于工作无暇顾及的老人。”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醒,老年人遇事要多与子女等家人商量,特别是对财物的支出、投资、理财等方面,拒绝小恩小惠,防止因小失大。更为重要的是,家里子女们要经常和老年人交流沟通,切勿漠视或反感老年人的唠叨,对老年人应该多些理解和关心,引导老年人要加强防范意识,对陌生人保持距离,对意外之财保持警惕,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老年人心理、生理的防范能力都较弱,因此,老年人外出不宜携带贵重金银首饰或者高额钱财,如迫不得已则需要专人陪护,以免发生意外。

针对年终岁末易发生侵财案件,省公安厅近期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持续加强治安防控力度,坚持科学布警,加强社会面网格化巡逻防控,有效挤压犯罪空间,提高震慑力,增强控制力。记者 李关平 通讯员 吴淑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