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正修订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 吸纳代表议案内容

29.07.2016  04:34

  福州晚报7月28日讯(记者 李晖)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今年省人代会部分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福州代表团陈展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建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内容将在修订我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时,予以充分吸纳,将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纳入其中。

  陈展弘等代表在议案中指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养老资金投入少、养老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与重视,需要通过立法来进一步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正在抓紧《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等工作,争取于今年或明年初将该条例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