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住养老院摔成8级伤残 法院判赔近10万元

11.09.2014  15:57

  海峡导报9月11日讯 真相只有一个,但双方各执一词。老人说,是养老院护工拉扯害他摔倒;养老院却说,老人受伤与养老院毫无关系。

  一名年过七旬的孤寡老人,住进养老院后,“蹊跷”骨折八级伤残。近日,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

   孤寡老人 摔成八级伤残

  李老汉今年71岁,是一位孤寡老人。老人第一次摔伤,是在一家托老院,2012年1月,他意外受伤,右侧股骨和胸骨、腰椎骨多处骨折。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为此,托老院作出了赔偿。

  老人伤愈出院后,不愿意继续住在托老院,由于他没有子女,只好住进另一家养老院。

  为此,他和养老院签下协议,约定每月支付1700元护理费,养老院为他提供“全护理服务”。

  谁也没想到,老人住进养老院几个月后,竟然第二次摔伤骨折。经鉴定,又是八级伤残,只是骨折部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