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锦坤带队到翔安区开展落实《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翔安区有关领导专题汇报了落实情况。
翔安区政府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凝聚落实《决议》的广泛共识。认真组织决议的学习工作。组织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对《决议》进行系统学习,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新形势下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避免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有案不移、有案难移送的现实需要。二是建章立制,构筑落实《决议》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工作情况通报和联络机制和行政违法督促纠正机制,做好行政处罚和刑事审判无缝对接。三是良性互动,强化落实《决议》的协作合力。大力保障检察经费,逐年提升年度预算,确实改善执法条件;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切实做好案件移送工作。积极配合区检察院的办案工作,自觉接受检察院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检察建议书,做好整改反馈工作,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会上,检查组对翔安区政府认真落实决议精神,有力保障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有效提升区政府依法行政的做法表示肯定。
(厦门市翔安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