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直部门在行动
1.市财政局:改进作风动真格保障民生见实效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学习教育。在征集到的171条意见建议基础上,该局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体现在作风转变上,体现在为民办实事上。
擦亮“窗口”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市财政局重点抓好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两个窗口作风建设。评审中心不断优化办公自动化系统,加速文件流转;缩减审批的环节,在确保评审风险把控的同时,提高了评审时效;加强助审机构管理,提升评审时效和质量。1-4月份,评审中心完成项目1159项,评审金额292.59亿元,同比增加209.82亿元,增长253.49%。国库支付中心重新梳理了资金拨付流程,与相关部门就直接支付流程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和明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
深入一线全力组织财政收入
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基层,深入总部及其他中小企业,宣讲解释“营改增”等一些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及支持产业发展的一系列财税政策,排解疑难顾虑,固化存量税源,争取增量税收。同时,加强与税务、土发中心等收入征管单位联系,加大对房地产建安等重点行业的税源监控分析,共同研究解决收入征管中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财政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提升收入质量和征管水平。
民生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4年市本级安排与民生项目相关支出为101.49亿元,占全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3%。全市民生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且部分民生项目的补助比全省早一步、高一线。如:在城乡居民社会基础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到85元(省里随后出台的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到70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00元提到340元(省定标准320元),以及全国首创为困难群体发放节日食品供应券和企业退休人员过节费等。4月份,全市与民生相关的支出达118.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65亿元,增长19.9%。
深化改革强化公共服务保障
市财政局组织所有户管员深入130多家一级户管单位,对“三公”经费进行摸底、核实,为实施公开做好准备。不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的支持,新增财力重点向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倾斜,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整合规范专项资金,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集聚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2.市城乡建委党:统筹兼顾求实效立行立改促提升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建委以“坚持三个统筹兼顾”为主轴,努力做到广泛征求意见与解决实际问题统筹兼顾、转变工作作风与提升服务成效统筹兼顾、城建工作发展与群众路线深化统筹兼顾,不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广泛征求意见与解决实际问题统筹兼顾
诚恳征求意见。鼓励群众真讲问题、讲真问题,虚心面对意见和批评,并详细记录、认真整理。踏实解决问题。将整理出的64条意见认真归类,并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对本委职能范围内能予以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例如:委主要领导赴鼓楼区与区委书记、区长召开现场办公会,积极解决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难题;针对群众反映的部分市政项目建设进展阻滞,影响片区交通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斗池路将于近期全线通车,群众西路(广达路—八一七路段)将于7月建成通车,观风亭路正开展招投标工作,浦上大道过街地下通道已开始管线迁改,其后将进场施工;此外,针对洋洽河因沙袋淤堵造成居民家中异味问题,积极帮助市民解决,针对新店溪未安装路灯的反映,立即将新店溪路灯建设列入建设计划,针对港头河步道屡次被淹的问题,积极会同市水利局研究方案,准备采取水闸调度的方案予以解决等。初步建章立制。初步出台《人员调动及离岗移交制度》、《外派挂职人员管理办法》、研究细化《委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委机关值班制度》等。
坚持转变工作作风与提升服务成效统筹兼顾
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四风”问题,做到自查自纠、即查即改;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立足岗位干好工作。委领导注重身先士卒作表率,坚持轮流接访制度,及时解决相关诉求;沉在一线,认真抓好内河综合整治、宜居环境建设、市政项目推动、青运会场馆建设等各项工作。
坚持城建工作发展与群众路线深化统筹兼顾
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建工作发展理念,依靠群众搞好建设,建设成果普惠于民。例如:在部分内河整治工程中,通过问卷调查征询民意,收到热烈反响;启动内河“护河员”行动,广泛发动市民共同维护整治成果;加大对市民举报“黑气”的奖励力度。群策群力,在市民的积极参与下,进一步消除工作盲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3.市发改委:聚焦“四风”转作风服务发展促跨越
当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发改委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把践行群众路线与推进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加快职能转变与作风转变,着力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全力推动福州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
查摆问题见行动
以深入开展“四个万家”活动为载体,建立挂钩联系基层单位、重点项目30家。委领导带头深入基层、项目一线,共征集基层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74项,目前已办结22件,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办理50件,一时无法办理并向建议人作解释说明的2件。如中铁一局反映地铁1号线04标段施工存在渣土清运问题后,市发改委即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第一时间协调落实鼓楼区沿线5个站点及区间的渣土外运和运输时段等问题,深受项目单位好评。
服务项目求创新
创新审批机制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审批事项“三集中、两到位、一监督”,切实解决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简政放权,保留行政许可仅剩2项,下放核准事项11项,所有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市发改委审批窗口连续24个月被评为“标兵窗口”或“先进窗口”。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梳理印制《福州市扶持企业政策选编》,已送政策进企业3000余册,支持、帮助我市企业解决项目引进、筹建、运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加快发展促跨越
牵头开展福州新区发展规划编制,组织制定2014年新区重点建设项目300项,年度计划投资1003亿元。牵头编制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及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行动方案,加快推进福州航空筹建工作,筹建申请已获国家民航总局批准,力争今年10月实现首航。2014年,我市市级重点项目数、年度计划投资额均比2013年提高60%、73%,投资规模为历年之最。一季度我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喜人,项目数、总投资、年计划投资分别比去年增长60%、37.9%、73.3%。
建章立制强保障
先后出台了《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项目评估实施细则》、《督查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