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钻探施工致省级文保受损?
莆田网讯 下亭陈氏民居暨陈裕清故居位于荔城区拱辰街道濠浦社区下亭顶码自然村,是我省2013年新增的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然而,近日有群众向本报《壶兰监督》栏目投诉称,这座具有民国初年莆田地方建筑特点的古民居受到附近施工的破坏。
9月15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古民居毗邻荔园路,二层土木结构,檐下雀替等建筑构件雕刻较精美。在房屋背面,记者看到屋檐有多处损坏,房瓦掉在屋后,碎成一片片。陈裕清侄孙陈春阳说,从8月23日开始,有一只工程队带着钻探设备在附近进行钻探作业,钻探机的震动导致屋檐损坏、墙体崩裂(如图)。施工期间他多次交涉未果。8月24日他上报荔城区文体局,8月26日该局发函要求拱辰街道整改,但街道办至今未理。记者现场看到,在古民居周围一共有5个钻探孔,距古民居最近的有六七米。据了解,“下亭陈氏民居”的保护范围是民居四周外延5米,而建控地带市政府同意批准的是民居四周外延10米。
拱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吴家洪说,根据规划,陈氏古民居附近将建设拱辰街道第一幼儿园,手续齐全,且在该文物单位规定的保护范围以外。吴家洪说,拱辰街道作为幼儿园建设主体单位,必须要保证建设进度按计划推进,钻探工作是由市工程地质勘测院承担,施工时虽然有一些噪音和震动,但不至于达到破坏古民居的程度。幼儿园规划总平上,记者看到,幼儿园主体建筑距离古民居有十几米远,5个钻探孔所在位置基本与规划的幼儿园围墙一致。
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连金焰表示,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施工,首先要请专家勘测地质属性,再予以多因素考虑;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的,必须在施工时,保证文保单位的安全,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保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湄洲日报记者 周凌瀚 郑已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