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法院:老父寻子遭遇陷阱 女子敲诈勒索受刑罚

18.11.2014  13:59
  今年五月,居住在集美的郭阿伯(化名)因儿子失踪,寻子心切,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到了六月,真的有“热心”女子打来电话。来电人在电话中对郭阿伯说,郭阿伯的儿子小郭现在就跟她在一起。郭阿伯大喜过望,本以为很快能见到儿子,还挺感谢来电人。谁知来电人话锋一转,说小郭欠了自己3000多元钱未还,郭阿伯必须马上拿钱给她,不替儿子还钱,就不准郭阿伯见儿子。郭阿伯思儿心切,几次提出想要听听儿子的声音,或想要见见儿子,都被电话里的人拒绝。郭阿伯起了疑心,不肯付钱,电话里的女人却转而威胁郭阿伯说,小郭在她的控制之下,如果郭阿伯不给钱,她就砍断小郭的手指,甚至撕票,并且威胁不准郭阿伯报警。但郭阿伯还是求助了警方,民警顺藤摸瓜,很快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

  经审讯,胡某才如实交代:她本从西南某省农村来厦务工,却沉迷上了赌博,为了赌博输光了本就不多的收入。因为急需用钱,又不愿意通过正当渠道获取,一日她偶然看到了刊载郭阿伯的寻人启事的报纸,才突发奇想,希望利用郭阿伯思子心切的心理敲诈钱财,所以才冒充知情人,给郭阿伯打去电话,妄图敲诈钱财。其实她从头到尾根本不认识小郭,更谈不上被小郭欠钱。2014年6月25日,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胡某如实供述了上列犯罪事实。

  集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强行索取人民币3050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对其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集美法院判处胡某拘役1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提醒家里有类似情况的居民朋友,遇到声称是知道您亲人下落的知情人的电话,也需要多留心,遇到异常情况需及时报警,以免落入一些不法之徒的陷阱。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