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14.11.2014  11:49

  促进生态美与百姓富有机统一,落实到农村,主要体现在抓好美丽乡村建设。近几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抓了一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坚持“不大拆大建、不套用城市标准、不拘泥一种模式”,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形成了一定影响。美丽乡村建设主要筹资方式是县乡两级根据上面的部署和要求,捆绑一些专项财政资金,也有依靠领导引进企业合作“拉郎配”的,农民群众不能自主,没有激发内生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实事求是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创新机制激发内生动力,真正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创新投入机制。主要是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其中关键是村级如何获取最大政策红利,引进企业合作同样要考虑这个村级权益问题。从目前来看,省里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造福工程、三旧改造、土地整治等配套政策,特别是用地指标,目前实际交易价超过省政府限额的30万元,如果放开还有空间,但实际操作中县级一般切块(约六成)给乡镇,乡镇除部分用于复垦和工作经费外基本用于统筹使用,村级没有主动权、自主权。用地指标交易资金属于村集体收益,扣除工作经费后理应全部返回村集体。有两个大趋势必须清楚:一是人口流向,目前,“全省向大城市集聚、山区向沿海集聚、农村向城镇集聚”的趋势十分明显,经济较不发达的县域农村40岁以下的人很难见到,农业劳动力基本上年龄在50岁左右,山区农村“十室七空”是普遍现象。二是房型需求,现在农民自建房一般选择三层左右框架或砖混结构的楼房,土木和石木结构、没有历史文物价值的房子都在改造之列。旧房占地面积大,常有三五百平方米,现在人口外流、房屋长高,为村庄合并、集约节约用地提供了可能,也为土地复垦、以指标换资金提供了可能。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省级要明确“尊重权益、公平交易”原则,用地指标属于村集体,县乡使用也要给付等额资金;县乡两级要明确“就地平衡、应给尽给”原则,把用地指标换来的资金全部用于本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村级要树立“统盘考虑、以地生财”的思路,对中心村进行改造挖潜,鼓励和引导那些已经落户城镇的村民转让、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等,引导自然村向中心村集中,腾出自然村宅基地换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通过公开交易拿回资金,同时争取造福工程、三旧改造等项目资金补助。

  创新产权机制。主要是解决产权确权、分配与补偿问题,其中确权登记是基础工作,承包地、宅基地要抓紧勘测、确权、登记、颁证。要特别注意和解决几个问题:首先,对违章建筑要尊重现实、分类处置。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严格限制农村自建房。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民收入提高,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要求更加迫切,各级政府没有及时作出适应性的政策调整、规划引导和审批作业,以致出现大量“违章建筑”。面对既成事实,要在坚决“控新”的同时抓紧“治旧”,堵疏结合,分类处置。对于外村人在本村建房,属于非法买卖土地,必须坚决打击;对于本村人自建房,应按“一户一宅”予以确认新房、拆除旧房,旧房宅基地收归集体。对于新建房屋面积超过“一户一宅”规定的,可以提供两种办法让农民选择:一是划分生活用房、生产用房,“一户一宅”规定面积部分作为生活用房,超出部分作为生产用房以临时建筑的形式予以确认;二是采取累进税费制,“一户一宅”规定面积部分按有关规定缴交税费,超出部分按超出幅度缴交税费。其次,对争议物权要充分依靠群众自主协商。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确权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第三,在勘测基础上绘制大比例尺地形图,为接下来的统一改造提升提供依据,也让群众更加直观地看清现状、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创新协商机制。主要是解决谁是主体的问题,明确乡村两级和农民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定位。政府要改变工作思路和方法,从包办代替转为指导引导,特别要注意事前统筹设计、细致协商,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第一步,乡村两级与农民群众协商,引导群众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乡村两级要加强宣传发动,进村入户讲解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重大利好、规划思路、资金筹措、出资比例、实施办法等,让每个村民知情、领悟、拥护。第二步,引导群众自主协商,变“个人干”为“集体干”。美丽乡村建设首先涉及并村问题,主要是自然村向中心村集中,极个别进行行政村合并,还有可能允许外村人迁入以及统一组织的造福工程搬迁等情况;其次涉及整体规划、建筑风格、公共建设和道路、管线等市政设施走向,宅基地可能进行重新分配及其补偿等问题;再次是各家各户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需要交由群众自主协商决定。第三步,签订协议,把协商议定的事项事无巨细地落实到“白纸黑字”上,由户代表签字画押。

  创新执行机制。主要是解决如何建设、监督、管理的问题。必须建章立制、公开透明,划出底线、加强监督。第一,在组织管理上,村委会是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业主单位,村级其他组织做好配合工作。乡镇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引导。第二,在建设方式上,有统规统建、统规分建两种方式,最好选择统规统建的方式。第三,在操作方式上,在严谨规划、严密测算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第四,在监督形式上,村务监督机构要发动群众进行全过程监督,不仅对村委会等组织机构实行监督,还要对工程施工全程监督。

  (作者李立敏 单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福建日报 )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