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发布会在京举行

28.05.2015  14:15

5月27日,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发布会在北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办公室负责人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等9家单位联合起草,以“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突出普适性、指导性、引领性、实用性、兼容性等特点,统筹考虑各地需求,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要素进行了规范,标准内容体现了“美丽乡村村民建、建设成果村民享”的核心理念,着力打造美丽乡村的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和行为美。

标准由12个章节组成,基本框架分为总则、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9个部分。技术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汇集了包括农业部在内的相关行业部委的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在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上的“最大公约数”,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定了21项量化指标,就美丽乡村建设给予目标性指导。

田世宏指出,标准作为一种实践经验总结,体现了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经相关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觉执行,是具备普遍指导意义的技术规范。在我国美丽乡村建设实践中,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和手段,对于指导和引领美丽乡村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和水平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使美丽乡村建设有标可依,使乡村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有章可循,使美丽乡村建设有据可考。同时,标准对乡村个性化发展预留了自由发挥空间,不搞“一刀切”,也不要求“齐步走”,鼓励各地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办公室负责人指出,农业部已制定了《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确定了1100个国家级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整合各种政策项目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具体创建工作。推出美丽乡村创建十大模式,开展了理论、政策、技术等相关研究,承担了第四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建设美丽中国》的起草组织和具体编写工作。同时搭建了美丽乡村博览会、“中国万峰林美丽乡村峰会”等美丽乡村交流平台,开展了“中国美丽乡村快乐行”等系列活动,有力推动全国形成了美丽乡村创建热潮。下一步,农业部将以《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发布为契机,引导各地按照《指南》的要求高标准谋划美丽乡村建设,组织相关专家学者以《指南》为蓝本制定地方实施细则,把《指南》作为下一步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遴选、确认和评价的主要依据。

  会上,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安吉县的有关负责人还分别介绍了浙江省和安吉县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