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海事局部署元旦、春运期间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30.12.2016  08:02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手抓”的工作机制,全面部署落实好各项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内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深化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安全专项检查,尤其对客、渡运船舶检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督促前期检查发现的缺陷隐患整改到位,杜绝船舶、水上设施“带病”航行、作业,省地方海事局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整改落实到位的予以全省通报。

  三是加强气象预警,防抗灾害性天气。强化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沟通,收集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各类气象信息,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抗工作。

  四是突出监管重点,抓好贯彻落实。督促各水路客运企业、渡口运营人、乡(镇)人民政府针对元旦、春运期间客流特点,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科学制订工作计划,细化落实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水工作业单位要为施工作业船舶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设置相关标示、标志,完善应急预案。

  五是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制订应急值班表,保证政令和信息畅通。加强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检修保养,及时修复故障,确保车船随时出动、搜救装备随时可用。(省地方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