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福州环保部门开出6张罚单 总计罚款48万元

13.04.2016  11:17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环境行政处罚共6起,6家单位被处罚款总计48万元。

  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使用,被处以3万元罚款;位于南台岛建新大道南侧、金洲南路西侧的奥体融侨花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主体工程擅自投入建设,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福州万泽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恒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同样因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主体工程擅自投入建设,均罚款10万元;位于仓山区的福州锦顺电子有限公司和福州汇和科技有限公司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开工建设,被分别处以5万元、10万元罚款。(福州日报记者莫思予)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