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群英司法调解的热心人

29.11.2014  22:12
  走进福建省长汀县河田镇露湖村,一条清洁型生态护河堤映入眼帘,红花继木、红叶赤楠正长得茂盛,一幢幢新建的房子井然有序排列着,漫步休闲步道上,一幕“溪水清清、杨柳依依”的景观让人流连忘返。在该村村部里忙碌着的身影,是十二届福建省人大代表、露湖村党支部书记罗群英。

  化解矛盾:解决小纠纷背后的大问题

  “作为省人大代表,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求,积极把基层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带到省两会上;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要带领村民建设经济富有、生态优美、村民和谐的乡村。”罗群英快人快语。

  在担任省人大代表期间,罗群英协调法院化解各类纠纷40多件,帮助村民挽回损失50多万元。当地村民都称赞她是一位好代表、好书记。

  露湖村地处国家重点工程“西气东输”三线长汀段规划境内,由河北省任丘市某工程设备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负责承建。今年6月14日,该公司司机李某驾驶车子途经该村时,压伤了村民梁某,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租赁公司向梁某先支付了医疗费1万4千余元。但由于双方对其他赔偿项目、数额争议较大,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梁某的子女扣留了租赁公司的拉管炮车和挖掘机各一辆,并不让工程施工人员离开现场,导致天然气管道施工停工。租赁公司后将梁某及其子女等四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被扣设备。

  长汀县人民法院河田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西气东输”重点工程,当即组织双方调解。被告认为,原告过错在先,反而还将自己告上法庭,很是气愤,极不配合法院调解,并扬言法院爱怎么判就怎么判。

  罗群英得知案情后,便坐不住了,怕影响了重点工程施工进度。为让纠纷尽快解决,罗群英积极主动走访交警、派出所、镇政府、原告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多次深入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化解心结。她劝解原告公司要承担责任依法赔偿,被告及家人阻挠工程施工的事她将与当地村委、政府尽力化解,保障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今年9月17日一大早,罗群英与承办法官联系,将双方当事人邀集到村部,进行联合调解,现场还有人民陪审员、司法调解员及当地较有名望的村民参与调解。

  罗群英通过讲解法律法规、西气东输工程的重要意义,以及纠纷化解对双方的影响,指出各方在纠纷中存在的过激行为和错误认识,疏通双方心结,缩小赔偿差距,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涉国家重点工程的民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热心调解:不畏辛苦忙出策

  罗群英代表热心司法调解在露湖村是出了名的。

  2014年5月11日下午,露湖村村民罗某秀到果园喷洒农药,因工作时间过长,农药浓度过大,而使自己农药重度中毒。村卫生所刘某东接诊前往并联系医院救治,但刘某东延误了抢救时机,罗某秀未能及时抢救回来,于当天不治身亡。

  事情发生后,罗群英和法院的同志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和矛盾的尖锐性,一方面组织村干部做好死者家属的稳控工作,期间与罗某秀的丈夫通电话10余次,耐心、细致、持久的思想工作和法律解释,使他的情绪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及时与县卫生局取得联系,并组织约定双方当时人及卫生局领导到村委会进行调解。

  5月15日晚上7时许,调解开始了。死者家属聚集了数十名亲友,其丈夫气愤难平,认为医生刘某东对妻子的死具有过错,坚持要求赔偿50万元。刘某东只愿付300元丧葬费。

  人多嘴杂,意见百出,难以形成统一的想法,为调解增添了巨大的难度。罗群英决定,双方各选3名代表参与调解。经过近6个小时的调解,死者丈夫和刘某东终于达成协议。至此,这起医患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