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检察:探索创新职务犯罪办案模式
17.09.2015 20:34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9月16日讯(陈沂 邱翰)为进一步提升自侦案件质量和效率,近日,罗源县检察院不断创新优化职务犯罪办案模式, 积极探索试行将内设部门整合设立主侦办小组,集中优势侦查资源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目前,立案查办职务犯罪中副处级以上1人,科级以上3人,涉案金额达35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悉,该院从合理配置办案资源入手,在整合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基础上成立主侦办小组,以小组主任为核心开展职务犯罪查办预防工作。在此基础上,设置线索评估、信息指导两个侦查辅助小组,负责线索前置筛选评估、类案资料收集及信息数据库建立更新等辅助工作。
同时,注重强化辅助侦查作用。主侦办收到举报线索后,经两名以上线索评估小组成员签字同意受理,送交主侦办小组开展查处。除立案、中止初查等决定外,其余职权均由各小组主任行使,直接对检察长负责。必要时,小组主任可要求信息指导小组对类案资料、特定人员背景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
此外,为有效提升办案质量,该院在职务犯罪办案过程中,除了侦监、公诉部门提前引入侦查活动外,还积极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预防部门与自侦部门形成合力,案件侦查时介入了解案情,开展个案分析,剖析案件的特点及产生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同时,该院还重视加强技术安全保障,设立办案装备专项资金,投入20余万购置了侦查技术装备,包括电子数据取证、硬盘恢复等系统,在人、财、物等方面保障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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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2015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