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女子中毒后送医成植物人 医院被判赔百余万

26.06.2015  10:17

  海峡网6月26日讯(记者 曾会文) 去年6月20日,罗源五旬女子张某因误食麦螺,导致中毒,到罗源县医院抢救。但医院急诊未立即给予对症支持治疗,造成治疗延误,导致张某成植物人。近日,罗源法院一审判决,罗源县医院诊疗过错的参与度为70%,赔偿张某105万余元。

  张某共住院224天,花费医疗费49万余元,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共4.7万余元,残疾赔偿金61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5年后续护理费24万余元。张某的经济损失合计为15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