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检察院 “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纪实

20.10.2014  18:55

队伍过硬才值得群众信赖

——罗源县检察院 “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纪实

 

福建检察网10月20日讯(郭三维)“如何通过为民执法,更好地呼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对法律服务的渴望?”这是罗源县检察院近年来一直都在反复思考的问题。在今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以“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载体,努力打造一支让人民群众信赖的检察队伍,同时也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了深刻的认识。     办案者心里有群众    

今年6月27日,罗源县看守所。刚走出囚室铁门的吴某激动地拉着检察官手说:“谢谢检察官给我这次自新的机会……我家的鱼有救了!”这一幕,是该院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发生的。5月13日,吴某开与妻子小林骑着一辆摩托车途径碧里乡某村,却被该村民陈某因疏忽大意在路边锯树的枝干砸得人仰马翻。吴某某眼见妻子摔得伤痕累累,愤怒下上前只一拳就把陈某的下巴骨打折,经鉴定构成轻伤。

6月19日,该院受理审查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公诉科检察官提审时,吴某开声泪俱下懊悔自己的冲动,谈到父母年事已高,自己是家中主要劳动力,谈到借钱养了好几网箱水产品是家里唯一经济收入,而今关在里面那些海产品正因气温高又没人管理而出现大面积死亡危险,今后全家生活该怎么办……。

是呀“民以食为天”。检察官得知情况后,立马调取相关案件材料审查后发现,吴某被捕后其妻小林已经和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做了赔偿,被害人也觉得是自己过失引起,还出具了书面申请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从宽处理。针对上述情况,检察官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后认为吴某某的伤害行为事出有因,恶性不大,无继续羁押的必要,遂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也认同了检察机关做出的这决定,及时地将其强制措施由逮捕改变为取保候审。这才有了刚才一幕。

这是个的转变,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就以“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载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心里装着群众的检察队伍。


硬队伍是抓出来的  

打造过硬的队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首先当然从学习抓起。为能给全院干警找到好老师,该院几经联系,邀请到福州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孙继红教授,为干警举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孙继红教授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内涵、重要意义,提升了干警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水平。该院政工部门也趁热打铁地推出深化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官”、道德讲堂等系列活动,引领干警深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干警“每月读一本书、每天学一小时”,并结合本职工作和执法办案撰写心得体会,切实做到在学与用、思与行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执法理念。

过硬的队伍是可以靠“”出来的,可以通过模范引领出来的。为了激发干警争创热情,该院在控告申诉接待室这一群众窗口部门,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努力推进为民服务常态化、长效化。自活动开展以来,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访7批次14人,处理来信44件,继续保持期限内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无涉检案件越级上访。各业务部门纷纷“见贤思齐”,办案中坚持以清正廉洁为本质要求,坚守“三条底线”筑牢公信之基,主动适应群众新期待,努力把执法司法过程变成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为此,该院还荣获“2009-2013年全省依法治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过硬的队伍是由过硬的干警个体组成的。近年来,该院不断完善人才培养管理机制,重点培养各种业务拔尖人才的同时,也注重挖掘干警身上特长和潜质,使有特长的干警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如该院一干警通过自己努力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该院不但给予学习鼓励,还联系县义工协会共同开设了“心晴坊”心理咨询室,为群众和在校生提供义务心理咨询,为群众生产生活减压,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日前,该干警获得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少工委联合评选的2012-2013年度“福建省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称号。
检察就在群众身边  

要让群众感到检察官可亲近,信得过,就是要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时时刻刻就在身边。为了做到这点,该院转变过去重打击轻服务的执法观念,推行巡回检察制度,完善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接访首办责任制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要求检察机关干警乃至院领导,要从“象牙塔”里走出来,只有走到群众中去,才知道群众的所需所求,方便为群众办事。该院检察长以身作则,经常深入挂点村等乡镇,走村串户察访民情,听取群众意见,并为9户贫困人员、孤寡老人及今年子女考上大学的困难家庭送上慰问金共计7000元,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强化人文关怀,是检察机关的亲和力走进群众心里的一项重要措施。2014年2月20日晚20时,一辆重型货车追尾碰撞骑自行车的被害人邹某,导致重伤。然在审查中,该院发现被害人邹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后,犯罪嫌疑人垫付6万余元医疗费花完后就未再给付,被害人住院治疗面临断药窘境。该院审查案件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后,立即积极开展刑事救助,发放救助款5000元,帮助邹某度过眼前难关。该院检察官在办案中深深体会到群众遇到难关时的绝望,这时哪怕只是扶一把,挽救的可能是一条生命、甚至一个家庭。为此,该院多方筹措资金建立了“特困刑事案件当事人救助制度”,该工作推行以来,共开展刑事救助6件,发放救助款4.6万元,很好地为刑事案件中的困难群众助了把力,群众也把检察官当作自己的亲人含着泪藏在心里。

发挥新媒体“正能量”,让“微预防”成为群众手头身边的检察服务平台。该院于全省检察机关中率先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开通了“罗检预防”微信帐号(微预防),别小看这不起眼的“微预防”码,检察官们每次深入乡镇群众中开展 “法制宣讲”活动,总会带上微信码。在法律服务中,随着群众手机一次次的扫码,链上的不仅是检察与群众的服务纽带,更把法律意识种进群众了的心底。近期,该院还将加大人力、物力和技术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微预防”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微预防”APP社区建设,提升群众在微平台获得服务的速度和质量,切实通过微信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摸索开辟出一片电子检务公开新天地。

罗源县检察院深深知道,打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才能 让群众从每个案件中感受到正义, 正如省院何泽中检察长指出:“实现正义的过程,就是彰显法治的过程,检察机关要通过惩治犯罪,强化监督,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伸张正义;要通过检察人员执法为民,廉洁自律,坚守职业良知,依法规范文明办案,弘扬正义”。路还很长,要做的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