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民政局强化城乡低保管理工作

19.09.2014  09:55

  一是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审核申请对象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员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开展对死亡后未及时注销、领取养老金、收入较高、购买汽车房子、具有一定银行存款等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进行退保处理,做到“应退尽退”。截止目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共清理退出城乡低保对象205人。现全区有农村低保对象2272户4162人,城市低保845户1487人。二是及时调整低保标准。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使低保户真正受益。今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家庭年人均1900元调整为2100元。三是足额准确发放低保金。全面实行低保金“一卡通”发放,低保金直接存到个人帐户,实现低保金发放社会化,确保低保对象按月、及时、足额领取低保金。1-9月共计发放低保金883.7万元。四是监督检查工作日常化。对低保审批手续、记录、公示情况、信访记录等进行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予以纠正,严防错保、漏保、骗保,杜绝刁难保、人情保、权力保,今年以来因“人情保”、“错保”清退5人。同时,民政局聘请的5位政风行风监督员也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新罗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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