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五强化”做好雨季煤矿防汛工作

27.04.2016  12:20
   一是严格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防汛领导机构,制定防汛方案和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二是开展雨季汛期前专项检查。摸清矿区范围水害情况,加强井下水文地质工作,经常观测井下涌水量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涌水,查明原因;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支护、井下巷道的维护和水沟、水仓的清挖;做好机电设备维护保养,检查主排水泵、排水管路和防水闸门等设备设施,在雨季前必须开展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和排水系统性能测试,确保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加强矿井供电线路巡视检查,确保汛期输电线路正常供电;检查和完善煤矿防雷接地设施;检查和完善防洪堤坝、防洪沟渠和档矸坝等地面防洪工程。
      三是组织汛期防灾、抗灾和避灾安全培训。完善“雨季三防”和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员培训《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各项防范制度和措施,落实防治水必知必会、有疑带薪停产撤人、报告核实奖励三项制度。
      四是预警到位、应急处置。强降雨来临,按照“预警到片、预案到矿、责任到人”原则,严格执行“雨大停产撤人”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和重点区域的监测监控,对受洪水和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矿井,安排专人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安全渡汛。若有汛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发现险情预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撤出井下人员,撤离地面危险地区的人员。
      五是强化调度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新罗区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