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男子网购违禁添加剂生产上万斤毒豆芽

24.05.2014  13:23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陈翊群 通讯员 徐妙先) 在租住民房,通过网络购进国家明令禁止的相关添加剂,两年多时间生产毒豆芽两万多斤,多销往本地市场。近日,周宁法院审结首例生产、销售“有毒豆芽”案。

  2011年3月至2013年4月间,周成某在租用周宁县狮城镇南庄村大树头一间民房进行豆芽生产的过程中,通过网络购进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植物生长调节剂作为添加剂,促进豆芽快速生长,并将所生产的豆芽销往本地市场。

  2013年4月份,周成某将该生产作坊转让给被告人宋某某、周英某的同时,将剩余的6-苄基腺嘌呤植物生长调节剂一并转让,并传授使用方法。之后,被告人宋某某、周英某沿用被告人周成某的方法进行豆芽生产,将所生产的豆芽销往本地市场。其中,被告人周成某在2011年3月至2013年4月期间,共生产含有添加剂的豆芽20000多斤,销售12000多斤;宋某某、周英某在2013年4月份至6月20日期间,共生产含有添加剂的豆芽5000多斤,销售3000多斤。

  近日,周宁法院审结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豆芽”案,周成某、宋某某、周英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