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B2C网购可开电子发票 暂不能用于单位报销

18.09.2014  13:45

  福州新闻网9月18日讯 即日起,我省个人消费者购买部分B2C网上商城的自营商品,收货地址为福建省范围内,就可选择开具电子发票。这意味着“传说”很久的电子发票终于要大面积地进入普通市民的经济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