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部门将约谈网络送餐平台 经营者许可证加标注

20.08.2016  02:07

  福州晚报8月19日讯(记者 张旭)《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全省设区市食药监局将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组织集中约谈。

  据了解,依据新规,无实体门店经营的入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已经拥有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资质并正在开展网络经营的食品经营者依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将在许可证主体业态后括号标注“网络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