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新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打击工作

18.10.2016  23:39

  时间从9月26日起至年底,重点打击依托微信平台,以“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各地公安机关共同开展,公安机关负责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的刑事打击,工商部门负责对一般参与人、违法人员的行政查处以及所涉及公司的监管、整改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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