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网吧要求实名制上网 鼓励群众网名举报

01.07.2014  18:47

      网吧违反上网实名制将面临万元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群众举报非实名上网和无证经营的网吧,查证属实的,每起给予奖励200—500元

莆田新闻网

                         

  本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今年四月至八月底,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网吧上网实名登记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全市网吧的依法经营和管理。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发现网吧违反实名制上网管理规定行为的,第一次的依法给予网吧警告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次的直接给予停业整顿,第三次的建议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同时,市公安局还出台举报奖励金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和网民对违规上网、匿名上网以及无证经营网吧进行举报。规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凡向110举报网吧上网人员没有使用本人身份证实名上网,经查实的,奖励人民币200元;凡向110举报无证经营的网吧,举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民警告诉记者,群众可通过“110”电话进行举报,在举报非实名上网现象时要提供网吧名称、网吧所在乡镇、违规使用者的电脑机台号;举报无证黑网吧时应提供“黑”网吧的名称、详细地址或是网吧所在乡镇门牌号等。同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姓名,以便兑现奖金。

  据悉,今年六月中旬以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派出6个暗访检查组分头深入全市各县区进行突击检查和暗访倒查,并对发现的多家违规运营、非实名上网网吧按违法程度依法分别给予3000元至1.5万元罚款直至停业整顿。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加大巡查和暗访和处罚力度,确保全市网吧规范经营。(詹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