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网上填报 企业不按时年报将列入"黑名单"
■企业、个体户年报公示时间只剩21天,仍有近四成经营者未公示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经营者抓紧时间上网公示,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从去年开始,企业年报取代了企业年检,经营者在网上就能完成相关流程。(资料图/记者 王协云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吕培超 刘启国)今年企业、个体户年报公示只剩21天,但截至昨日,厦门仍有近四成经营者还“按兵不动”。昨日上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飞云接听市长专线时,特别提醒尚未完成信息公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抓紧时间上网公示年报,以免因未及时公示而对自身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据统计,厦门现有商事主体30余万户,扣除新设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需要公示年报的经营者达25.9万户,但目前年报率仅有61%。“在‘年检’时代,很多企业习惯在6月年检快结束的时候扎堆年检。”叶飞云说,“年报和年检的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年报是通过电脑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如果企业扎堆,在短时间内访问量太大,很可能造成网络拥堵。
企业年检改为年报
6月30日前进行网上填报
2013年10月以来,以“宽进+严管”为着力点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厦门全面启动。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年检”改“年报”。叶飞云表示,根据国务院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厦门经济特区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从2014年3月1日起,厦门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年报公示工作,商事主体不再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报,而是通过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足不出户完成年报填报和公示。
据统计,2014年,厦门共有19.23万户商事主体填报了2013年度年报,年报公示率达92.66%。未按期公示年报的16713家商事主体,均被移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进行公示。
今年厦门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公示制度已进入第二年。按照要求,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含),在厦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未被吊销及未注销的各类商事主体(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各类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或者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都应在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2014年度年报。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公众对年报公示有关认知度方面仍亟待提高。
“目前,仍有部分商事主体诚信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强,存在‘年报是政府部门的事’、‘迟些年报或者不年报没什么影响’、‘年报随便填填就行’等错误观念,不能自觉履行公示义务。”叶飞云说,截至昨日,仍有10.1万户商事主体尚未公示2014年度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