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昨日,记者从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单位,一律调整为12%。
此外,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提出,凡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下月起闽公积金缴存比例禁超12% 困难企业可缓缴 -
福州08:30 29.04.2016 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