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署开展专项清缴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加强监所管理
罪犯私藏违禁品三年不得提请减刑假释 |
□ 开展监所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缴活动
□ 开展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活动
□ 进一步严格落实监所管理各项制度
□ 切实加强监所安全警戒设施管理
□ 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
法制网北京1月29日讯 记者李娜 司法部29日召开全面加强监狱戒毒所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监所管理,全力维护监所安全稳定。
针对黑龙江讷河监狱案件暴露出来的内部管理问题,司法部对全面加强监所管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要求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猛药治疴、刮骨疗毒,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对加强监所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加强监所管理是维护监狱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做好教育改造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全面推动监狱戒毒工作改革发展、全面提高监狱戒毒工作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和内容。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加强监所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监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会议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监所管理各项制度。要严格落实会见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控制会见人员身份、会见人数和会见时间,严禁罪犯与家属同居。要严格落实监所大门管理制度,对所有进出监所人员的人身、物品一律进行安全检查。要加强监所物流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严格检查罪犯戒毒人员往来信件、包裹,严防夹带现金、不良信息及其他违禁品。要严格落实违禁品、违规品查缴制度和危险品管理制度,重点查缴手机、现金、毒品等违禁品。干警要直接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严格落实狱内侦查制度,力争把狱内重新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会议要求,立即部署开展全国监狱戒毒场所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缴活动。对易藏匿违禁品、危险品的重点部位、场所和环节进行清缴。对发现的违禁品、违规品实行责任倒查制,对罪犯戒毒人员私藏违禁品、违规品现象严重的监所,一律由省(区、市)监狱局、戒毒局挂牌督办,跟踪问效。对私藏违禁品的罪犯,三年内一律不得提请减刑假释;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会议强调,切实加强监所安全警戒设施管理。要加强监所围墙、大门、会见室建设,对门禁系统、安检系统升级改造。会见原则上采取隔玻璃墙电话交流的方式进行,对会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要大力推进监狱戒毒信息化建设,建立包括集监所管理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控制平台。加快配备监所手机信号侦测、报警、追踪系统和手机信号自动屏蔽系统,严防因罪犯持有手机引发安全事故。
会议指出,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监所都要组织或充充实专职警务督察队伍,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六个一律”,凡是私带违禁物品给罪犯戒毒人员的,一经查实,是干警的一律开除,是工人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是外协人员的一律废止外协合同,此类案件一律上报省局并向驻地检察机关通报,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附有管理、检查、督察责任的人员隐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责任。
会议还要求,部署开展“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活动。着力加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业操守和职业底线教育,重点整顿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强化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职的理念,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坚持执法良知,遵守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