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随事走人随编走 福建省级机构涉改人员转隶工作完成
记者从省委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11月15日,省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工作已基本完成,涉及26个部门、1859名转隶人员,为省级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省委关于省级机构改革的工作安排,省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有关工作于9月中旬开始。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编办、省委老干部局、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等单位参与,成立人员转隶专项小组,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总原则,统筹协调省级机构涉改人员的转隶工作。
画好“规划图”。我省制定了省级机构涉改人员转隶、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临时人员安置三个工作意见,于10月12日印发,意见分别对涉改人员转隶的具体对象、程序步骤、工作要求,离退休人员的归属关系确定原则、交接手续办理、组织领导,临时人员的适用范围、安置原则、安置方式、组织实施等作出明确规定。专项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倒排工期、优化流程,确保涉改人员平稳、有序、按期转隶到位。
把好“审核关”。组成人员转隶审核小组,省委编办下发职责和机构编制划转通知后,审核小组密切协作、环环相扣、联合审核,重点把关是否符合职责、机构编制划转要求和划转职责对应的人员及其身份。
“针对转隶人员数量多、去向多、情况复杂等困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批有序推进。”转隶工作有关负责人说。
新老机构平稳过渡,转隶人员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是关键。
落实好主体责任。涉改部门主要负责人当好“施工队长”,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关注人员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划出、划入部门对特殊事项加强沟通衔接,讲政治、顾大局,及时消除意见分歧,确保人员转隶一次性完成。
“转隶变的是角色和岗位,不变的是使命和担当。”不少转隶干部表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快适应角色转换,为新福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记者 林宇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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