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编纂民法典不应操之过急 用5至8年比较合适

16.11.2014  11:08

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一句表述。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将民法典概括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更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但是,我国的民法典制定过程一波三折,至今尚未出台。

目前的民法体系还是一个‘散装’的体系。新中国成立已经65年了,加快制定民法典已刻不容缓。”近日在北京举行的民法典编纂研讨会上,有学者这样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研究员孙宪忠介绍,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体系”,只是由一些单行法拼接而成的集合体,欠缺科学化体系需要的分工与配合这些最基本的因素,也缺乏板块之间的逻辑。

某人网购一台热水器,该产品质量不合格,出现漏电问题,使消费者遭受伤害。在该案中,法官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时,摆在他面前的有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管理法等,还有最高人民法院颁行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国务院的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法官往往难以作出选择。”王利明经常用这个案例形象解释民法典缺失造成的尴尬。

王利明说,民法典的缺失,导致实践中法官所用的法条形形色色,一些法官仅凭自己对法律的感悟和理解而找法、用法。有的案件中,一审中法官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审中法官又适用合同法或侵权责任法,两审的裁判结论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