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缓刑期间酒驾,撤销缓刑继续坐牢

05.06.2015  02:09

 

 

福建检察网6月4日讯(周郁兰 林若兰) 曹某因开设赌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刑罚,目前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然而,因醉驾驶,近日曹某被平潭县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起诉,等待他的将是至少3年的牢狱生活。

据曹某供述,当天是其朋友翁某的生日,翁某邀请几个朋友到日月谭KTV庆生,期间曹某喝了3瓶多喜力啤酒,到23时左右,他觉得自己还很清醒,而且天晚了,路上的车应该比较少了,应该没什么事,于是就开车回家,结果路上被民警查获。

没想到,一次侥幸酒驾就摊上大事了。知道鉴定结果酒精浓度达128 mg/100ml的,曹某紧张起来,他想到自己还在缓刑考验期内,这个会不会影响到之前的案件呢。见到承办检察官林检察官时,曹某第一时间就表达了他的忧虑。林检察官告诉曹某,他在缓刑期间内重新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新罪和旧罚合并执行,实际执行的刑罚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个刑罚中最高的刑期以上(曹某涉及数个刑罚中最高刑期为前罪,即因开设赌场罪所判处的3年有期徒刑),因此等待他的将是至少3年的牢狱生活。

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酒驾,任何人都必须遵守,也许曹某当时只是觉得酒后比较清醒,开一小段路,没什么大碍,但其酒后驾驶触犯了刑法,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据了解,曹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恨不得有后悔药吃,可是世界上哪里有后悔药呢?  

【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通俗的说,就是被法院判了罪,也量了刑,但是不关到监狱里执行。不过,这里要强调“条件性”,并不是一旦适用缓刑就一定不执行所判处刑罚了。适用缓刑的案件中,法官会给犯罪分子设置一个“缓刑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一定条件,否则将要撤销缓刑。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的撤销及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的,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决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