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继续作案 长泰一男子被判刑

20.01.2015  11:43

  东南网1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杨艳娜 通讯员 黄从余 黄俊莉)长泰小伙整天无所事事,没钱就找庙宇拿,即使是被判缓刑仍继续作案,最终留在神龛上的指纹指证了他。

  1月15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撤销之前的缓刑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0年10月27日凌晨1时许,杨某斌从其家中驾驶摩托车来到长泰岩溪镇天妃宫,翻过围墙进入庙内,并在庙内一墙角找到一根铁管,利用铁管将添油香箱上的3把挂锁撬掉,后将箱内800元盗走。用类似手法,2010年10月至2013年5月,杨某斌盗一次换个地方,先后4次到庙宇实施盗窃,盗走添油香箱内共3100元。

  杨某斌自认为做得很隐秘,即使在其2012年4月因盗窃被法院判处缓刑时,他也没收手。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留在神龛上的一枚指纹指证了他,2014年9月18日,杨某斌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