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昔日“缉毒英雄”知法犯法 贩毒被判刑20年

18.08.2014  13:56

  台海网8月18日讯 据联合报报道,桃园警分局前小队长黄子龙昔日是缉毒英雄,因利用缉毒机会侵占贩毒赃款,并收贿将毒虫尿液掉包,被判刑十六年定谳免职后再沦为毒贩,日前被依贩毒罪判刑二十年。

  五十四岁的黄子龙曾在桃园警界服务二十九年,十年前任刑警调派平镇警分局侦查队小队长,负责缉毒专桉,屡有情资破获多起重大毒品案,绩效卓着,直到二○○九年他收贿帮毒虫以茶水掉包尿液,因为“假尿”出“无人类DNA”,劣迹才曝光,检警追出黄以查扣贩毒赃款要求行贿换回。

  黄子龙涉贪收贿部分,桃园地院一审判他二十年,高院判十六年,被控暗槓缉获的毒品转卖部分,因查无证据,改判无罪,今年三月最高法院判他十六年定谳。

  黄因涉案丢了警职工作,前年八月一审判决后,羁押期满获交保,一度销声匿迹,但被警方监听到他去年七、八月间贩卖海洛因给游姓毒贩,游取得毒品后再转让给其他毒虫。

  判决书指出,黄与游男为规避监听,每次毒品交易时由游男主动打电话给黄,完全不寒暄就直接切入“下午一点我要出门”、“我晚上一点要走”,经查双方约定以特殊代号“一点”代表购买海洛因一钱(三点七五克),代价为一万七千元新台币。

  游男初次审理时坦承有毒品交易,后来翻供,但法院认定电话内容交谈方式迥异常情,足认是毒品交易。

  黄虽透过律师具状表示愿意认罪,但审理时又辩称因为事隔太久,时间、地点不复记忆,对监听译文所载的七次毒品交易都否认,辩称只是去收款,并未交付毒品,但法官不采信。

【责任编辑:蔡晨烨 陈玲云】